遞交電子設備保險索償申請是否有間時限制?
您必須於發生意外後的十四天內通知我們有關的索償申請。
我們是否必須通知貴公司所有意外事件,包括那些低於自負額的損失 ?
不論損失的總額多少,您應通知我們所有意外事件。若您日後有需要進行索償,該通知會保障您於保單範圍內所享有的索償權利。若日後證實損失總額低於自負額,您有權選擇是否呈交更多的證明文件。
若損毀的設備不可能修復,我們需呈交什麼文件或證明?
您需出示由核准的經銷商所發出的信件證實該設備完全損毀或缺乏零件作維修。
我們能否購買一部全新型號及有更多功能的設備作損毀設備的代替品?根據保單的內容 ,我們是否可收回新設備的全部價格?
對於您購買一部較新或先進型號的設備作代替品,我們並無異議。但是我們所賠償的款項,是根據您已損失的設備的型號及其規格所計算,而提升設備的金額並不屬賠償範圍內。因此,您不可收回新設備的金額。如欲了解詳盡資料,請參考保單內的賠償基本準則。
我們剛失去一台設備,並急需一部代替品繼續營運。我們是否需要先經過貴公司批准才能購買新設備?這會否損害我們於保單範圍內所享有的索償權利?
您毋須經過我們事先的批准購買新設備來代替已失去的設備。這不會損害您於保單範圍內所享有的索償權利。但是我們賠償的款項,是根據您已損失的設備的型號及其規格所計算,而提升設備的金額並不屬賠償範圍內。

